網評:台獨理論的荒謬性

  

台灣獨立問題自1895年發端以來,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得到迅速發展,台獨運動有它自己的理論大師,比如彭明敏,林濁水,有一套自己的理論,比如法律論,血統論,經過多年蠱惑,洗腦,在台灣深入人心,逐漸獲得廣大台灣人民的認同。但是這套理論從邏輯上根本說不通:   

台灣獨立首先就要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它脫離哪個中國呢?若是脫離中華人民共和國。實際上就要首先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台灣享有主權,再談獨立的問題。這就和台獨理論是矛盾了。按照台獨理論:台灣是包含台澎金馬四地的一個國家,中國就是統治中國大陸含香港,澳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是台灣國,中國是中國。互不隸屬,既然是兩個國家,就不存在台灣要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獨立出去的問題了。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實際上也沒有統治過台灣一天,何來獨立一說?這是矛盾一。   

那麼就是台灣要從“中華民國”獨立出去了。但是“中華民國”實際管轄權只在台澎金馬四地,實際上就是台灣。獨立的概念是什麼?是一個國家的部分地區從這個國家的主體脫離出去。比如車臣要脫離俄羅斯獨立,蘇格蘭要脫離英國獨立。都是部分地區脫離主體地區。而不是整個主體地區脫離主體獨立。那台灣人民要獨立“中華民國”獨立實際上就是台灣人民要脫離台灣獨立,自己要脫離自己獨立,這不可笑嗎?因為中華民國實際上就是台灣。這種說法也是站不住的。 

正因為如此,台獨的部分理論家看到這個台灣獨立這個說法存在邏輯上矛盾的問題,所以他們說台灣不是要獨立,是要正名。問題是一個地區改了名字,它就不是它了嗎?比如以前伊朗叫波斯,20世紀30年代更名為伊朗,波斯和伊朗就是兩個國家了嗎?即便以後台灣由“中華民國”更名為“台灣國”,它和“中華民國”還是一個意思,無非是換了一個名字,它的法理基礎來自於“中華民國”呀。而“中華民國”是1949年遷往台灣的一個政權。無非1949年以前中華民國是代表全中國的一個政權,1949後是代表中國的一個地方政權。所以台灣不會因改名而切割它的過往歷史,自外於中國, 而是對歷史進行了延續、繼承。這就好比名作家張愛玲原名張煐,改叫張愛玲後她還是她一個道理。   

所以台灣獨立按台獨理論家的理論從邏輯上就說不通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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